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11年5月11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102088000號函、市府111年5月11日高市府衛疾管字第11102132400號函暨教育部111年5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7565號函辦理。
二、旨揭App改版新增確診者索取驗證碼、疫苗數位證明存放管理及自主取消示警狀態等3項功能,詳如附件。
三、有關「臺灣社交距離App」教學簡報、常見問答集、宣導海報及教學影片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社交距離App及採檢地圖項下,提供下載參考運用。
四、請持續依據中央及本府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辦理。